各党总支、各党支部:
根据省属高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会要求,主题教育期间基层党支部每月至少要开展2次主题党日,组织党员交流学习体会。现将10月第二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安排如下:
一、活动时间
10月28日-31日
二、主要内容
1.诵读党章第七章;
2.通读《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重点选学第二、三部分);
3.开展研讨(对照党章、准则、条例找差距)。
三、活动要求
1.党员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时应佩戴党员徽章,在《党员手册》上作好活动记载。因事因病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应履行好请假手续,及时进行补学。
2.院领导所在支部要通知院领导参加主题党日活动。
3.党支部要安排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党支部书记要定期对支部党员填写的《党员手册》进行评价签字。
4.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将本单位组织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相关材料(“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报告单、活动图片)于10月31日前报党委组织部。(联系人:矫秀强 联系电话:8067500)。
党委组织部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