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6月师生政治理论学习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

    来源:荆州学院 编审:余紫滨 审核:范永裁 签审:党委宣传部 日期:2026-06-13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现将20266开展师生政治理论学习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师生政治理论学习内容

专题一: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1.《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前瞻布局和发展未来产业》

2.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

3.习近平就推动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作出重要指示

4.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

5.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

专题二: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

6.《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第5-6专题)

7.教育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教育集体学习会精神

8.湖北省学习教育工作推进会暨集中整治调度会精神

9.汪元程出席全市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工作推进会暨集中整治调度会

专题三:纪法知识教育

10.《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实施方案(2026-2030年)》

11.《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12.《电子档案管理办法》

13.《湖北省档案管理条例》

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内容

1.重温入党誓词

2.党员交纳6月党费

3.开展理论学习:

1)习近平就推动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作出重要指示

2)《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前瞻布局和发展未来产业》

3)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4)高标准高质量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中央组织部负责人就修订颁布《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答记者问

5)关志鸥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坚决扛牢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的重大政治责任

6)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中央第九指导组进驻湖北见面会召开

4.开展主题研讨:

教职工党员:围绕“真抓实干”开展交流研讨。

学生党员:围绕结合建党105周年光辉历程,谈谈新时代青年党员如何传承红色基因,筑牢理想信念。

三、活动组织形式

1.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以党总支或党支部为单位开展,由党总支(支部)书记主持,机关及直属单位负责人配合,全体教职工参加。

2.学生政治理论学习由校团委以主题团会等形式安排进行。

3.“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由各支部书记主持开展,全体党员参加。

四、有关活动要求

1.政治理论学习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应分开进行,其中政治理论集中学习时间应不低于1小时。

2.各单位可以将活动安排及学习资料先期发放给相关人员,集中活动时指定专人宣讲主要精神,开展集中讨论交流;并安排专人做好活动记录。对因事因病不能参加活动的,应履行好请假手续,并要求其及时进行补学。

3.党员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时应佩戴党员徽章,党支部书记要定期对支部党员填写的《党员手册》进行评价签字。

4.校领导所在支部要通知校领导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5.各党总支书记、直属党支部书记作为本单位政治理论学习的责任人,要加强指导和负责落实,要将政治理论学习情况以新闻消息(配图片)的形式发布在各二级学院网站主页上,并将新闻链接、本单位组织开展政治理论学习的相关材料于2026630日前报党委宣传部(联系人:余紫滨)。

6.各位党员同志要及时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督促党员师生每天登录“学习强国”开展自学,督促学生每周登录“青年大学习”开展主题团课学习,并将本单位组织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相关材料(活动报告单、活动图片资料等)于2026630日前报党委组织部(联系人:吴婷婷)。

 

 

党委组织部 党委宣传部

2026613  

附件【2026年6月师生政治理论学习内容.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