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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学院学生工作处

关于评选“优良学风班级”“优良学风宿舍”“优 秀学习标兵”“优秀帮扶志愿者”的 通知

来源:学务部    编审:赵旭辉    审核:肖巍    日期: 2026-05-28 17:05:35

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学风建设月”主题活动的通知》安排,将评选“优良学风班级”(10个)、“优良学风宿舍”(20个)、“优秀学习标兵”(30名)及“优秀帮扶志愿者”(20名)。现将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优良学风班级:全校所有自然班级(不含毕业班可酌情参评)

2.优良学风宿舍:全校所有学生宿舍

3.优秀学习标兵:全校在读学生(含专升本、本专科生)

4.优秀帮扶志愿者:在“学业帮扶‘一帮一’结对行动”中担任帮扶者的优秀学生党员、班干部或成绩优异者。

二、评选条件

(一)优良学风班级

1.班级整体学习氛围浓厚,课堂出勤率≥95%,无迟到、早退、旷课现象;

2.课堂纪律良好,无长时间玩手机、睡觉等违纪行为;

3.班级平均学分绩点在本学院同年级中排名前30%;

4.积极参加学风建设月各项活动(主题班会、晨读晨练、笔记评选等),活动参与率≥80%;

5.班级全体学生签署《诚信学习承诺书》,无考试作弊、作业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

(二)优良学风宿舍

1.宿舍成员学习态度端正,无旷课、迟到、早退记录;

2.宿舍成员平均学分绩点在专业内排名前40%;

3.宿舍卫生整洁,无违规电器、晚归等违纪记录;

4.宿舍成员互帮互助,有固定的学习交流或晨读习惯(需提供照片或打卡记录);

5.积极参与学风建设月宿舍相关活动。

(三)优秀学习标兵

1.学习成绩优异,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3.5(或班级排名前10%);

2.无旷课、迟到、早退等违纪行为,课堂表现积极;

3.在学风建设月中主动发挥榜样作用(如参与“一帮一”帮扶、晨读打卡、笔记分享等);

4.诚实守信,无学术不端行为,签署《诚信学习承诺书》;

5.同等条件下,获得过奖学金、学科竞赛奖项或担任学生干部者优先。

(四)优秀帮扶志愿者

1.主动报名参与“学业帮扶‘一帮一’结对行动”,与学业困难学生正式结对;

2.认真制定帮扶计划,每周至少开展2次有效辅导(需提供帮扶记录、照片或辅导签到表);

3.帮扶对象在帮扶期间学习态度明显改善,出勤率提高,挂科科目减少或在期末考试中成绩有显著进步;

4.帮扶者本人在学风建设月中表现积极,无违纪行为,学习成绩优良;

5.帮扶双方均签署《诚信学习承诺书》,帮扶过程真实、诚信。

三、名额分配

学校7个二级学院(排名不分先后),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学院名称

优良学风班级(个)

优良学风宿舍(间)

优秀学习标兵(名)

优秀帮扶志愿者(名)

教育学院

2

3

5

3

能源与化工学院

1

2

4

2

健康医学院

2

4

5

4

信息工程学院

1

3

4

3

智能制造学院

2

3

4

3

管理学院

1

3

5

3

城市建设学院

1

2

3

2

合计

10

20

30

20

注:各学院须严格按照分配名额等额推荐,不得超额或减少。

四、评选程序

(一)学院初评(5月28日—6月3日)

各二级学院对照评选条件,组织班级、宿舍、学生自主申报或民主推荐。学院成立评审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议,确定拟推荐名单,并在学院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二)材料报送(6月3日)

各学院将《推荐名单汇总表》及每个推荐对象的《审批表》、相关佐证材料(成绩单、打卡记录、获奖证书复印件、活动照片等)电子版及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学务部学工科。

(三)学务部复核(6月4日—6月6日)

学务部会同相关部门对推荐材料进行复核,并抽查部分候选对象实际情况。

(四)校级公示(6月7日—6月9日)

拟表彰名单在学工网站及公众号公示3天,无异议后提交学校审定。

(五)表彰宣传(6月10日左右)

在学风建设总结表彰大会上颁发奖牌、证书及奖品,并通过宣传栏、公众号等集中展示先进事迹。

五、材料要求

每个推荐对象需提交以下材料(模板见附件):

1.优秀学风班级。《优良学风班级审批表》及班级学风建设总结(800字以内)

2.优良学风宿舍。《优良学风宿舍审批表》及宿舍学习生活照片3张

3.优秀学习标兵。《优秀学习标兵审批表》及个人学习事迹材料(500字以内)

4.优秀帮扶志愿者。《优秀帮扶志愿者审批表》、帮扶计划、帮扶记录(至少4次)及个人帮扶心得(300字以内)

5.所有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打包,命名格式:“学院名称+学风表彰推荐材料”。

六、工作要求

1.公开公正。各学院要严格对照条件,坚持标准、宁缺毋滥,严禁弄虚作假。评选过程需留存会议记录、公示截图等备查。

2.注重实效。优先推荐在“学风建设月”活动中表现突出、真正发挥榜样作用的集体和个人。

3.按时报送。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学务部将按候补名单递补。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716-8066180

邮箱:jzxyxwb2025@163.com

 

附件:附件1:优良学风班级审批表.docx

   附件2:优良学风宿舍审批表.docx

   附件3:优秀学习标兵审批表.docx

   附件4:优秀帮扶志愿者审批表.docx

   附件5:推荐名单汇总表.xlsx



学务部 

2026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