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3月师生政治理论学习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

    来源:党务部 编审:余紫滨 审核:范永裁 签审:党委宣传部 日期:2026-03-13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现将20263开展师生政治理论学习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师生政治理论学习内容

专题一: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

1.《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

2.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3.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4.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

5.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6.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和蔡奇、李希同志在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第二十次会议上的讲话

7.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湖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8.习近平总书记地方工作期间坚持正确政绩观生动实践

9.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习教育的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10.《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11.《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通知》

12.《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13.王忠林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推动“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

14.王忠林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扩大)会议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 扎实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

15.汪元程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 扎实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 为加快“两个推动”提供有力保障

专题二:全国两会精神

16.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

17.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极简版)

专题三:其他内容

18.《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让愿担当、敢担当、善担当蔚然成风》

19.2026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

20.2026年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

21.新时代高校思政课建设工作推进会精神

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内容

1.重温入党誓词

2.党员交纳第一季度党费

3.开展理论学习:

1)《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

2)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

3)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

4)《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通知》

5)王忠林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扩大)会议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 扎实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

6)汪元程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 扎实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 为加快“两个推动”提供有力保障

7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极简版)

8)《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让愿担当、敢担当、善担当蔚然成风》

4.开展主题研讨:

结合工作实际,谈谈如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5.2025年度民主评议党员:

各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结合党员日常表现,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等次,客观公正对每名党员作出评价(评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预备党员参加民主测评,但不评定等次。

请各党支部在学校党委召开民主生活会后,积极进行2025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并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将《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评议结果统计表》汇总后于2026331日前报至党委组织部(联系人:吴婷婷)。

三、活动组织形式

1.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以党总支或党支部为单位开展,由党总支(支部)书记主持,机关及直属单位负责人配合,全体教职工参加。

2.学生政治理论学习由校团委以主题团会等形式安排进行。

3.“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由各支部书记主持开展,全体党员参加。

四、有关活动要求

1.政治理论学习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应分开进行,其中政治理论集中学习时间应不低于1小时。

2.各单位可以将活动安排及学习资料先期发放给相关人员,集中活动时指定专人宣讲主要精神,开展集中讨论交流;并安排专人做好活动记录。对因事因病不能参加活动的,应履行好请假手续,并要求其及时进行补学。

3.党员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时应佩戴党员徽章,党支部书记要定期对支部党员填写的《党员手册》进行评价签字。

4.校领导所在支部要通知校领导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5.各党总支书记、直属党支部书记作为本单位政治理论学习的责任人,要加强指导和负责落实,要将政治理论学习情况以新闻消息(配图片)的形式发布在各二级学院网站主页上,并将新闻链接、本单位组织开展政治理论学习的相关材料于2026331日前报党委宣传部(联系人:余紫滨)。

6.各位党员同志要及时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督促党员师生每天登录“学习强国”开展自学,督促学生每周登录“青年大学习”开展主题团课学习,并将本单位组织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相关材料(活动报告单、活动图片资料等)于2026331日前报党委组织部(联系人:吴婷婷)。

 

党委组织部 党委宣传部

2026313


2026年3月师生政治理论学习内容.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