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各党支部:
现将7月师生政治理论学习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政治理论学习内容
1. 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2. 习近平在“七一勋章”颁授仪式上的讲话
3. 习近平给北京大学的留学生们的回信
4. 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
5. 习近平在参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中国共产党历史展览”时的讲话精神
6. 中共湖北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体会议决议
7. 应勇与武汉大学师生代表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
8. 宣言:社会主义没有辜负中国
9. 宣言:中国没有辜负社会主义
10. 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工作条例》
11. 湖北省宗教事务条例
(注:加粗项为必学内容)
二、活动组织形式
1.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以党总支或党支部为单位开展,由党总支(支部)书记主持,机关及直属单位负责人配合,全体教职工参加。
2.学生政治理论学习由校团委以主题团会等形式安排进行。
三、有关活动要求
1.政治理论学习时间应不低于1小时。
2.各单位可以将活动安排及学习资料先期发放给相关人员,集中活动时指定专人宣讲主要精神,开展集中讨论交流;并安排专人做好活动记录。对因事因病不能参加活动的,应履行好请假手续,并要求其及时进行补学。
3.各位党员同志要及时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精神。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督促党员每天登陆“学习强国”开展自学,并将本单位组织开展政治理论学习的相关材料于7月31日前报党委宣传部(联系人:黄思琦)。
党委宣传部
2021年7月6日
附件【2021年7月师生政治理论学习内容.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