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9〕16号)精神,现将2020年清明节放假日期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2020年4月4日(星期六)至6日(星期一)放假调休,共3天。
二、有关要求
严格遵守所在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尽量减少外出,尽量避免到人员密集区,出入公共场所自觉佩戴口罩;严格遵守所在地关于清明祭扫的管理规定;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各教学单位调整好教学安排,4月6日(周一)课程顺延。
保卫处24小时电话:0716-8067489。
特此通知。
学院办公室
202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