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寒假放假安排的通知

    来源: 编审: 审核: 签审: 日期:2020-01-07

院属各单位: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以及省市有关平安稳定工作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2020年寒假放假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1.学生放假时间:1月11日—2月14日。2月15日(星期六)、16日(星期日)学生到校,办理开学注册手续,2月17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2.教学单位教师放假时间:1月11日—2月15日。2月16日(星期日)到所在分院(部)报到,2月17(星期一)正式上课。

3.机关及直属单位和教学单位从事管理工作的教职工1月11日(星期六)、1月12日(星期日)继续上班,放假时间为1月13日—2月14日。2月15日(星期六)正式上班。

4.全体学工处、分院(常务)副书记、辅导员2月14日-2月15日开展工作培训。

二、寒假要求:

1.放假前,请各单位在认真总结本学期工作的基础上,安排好新学期及开学准备工作。寒假期间,各单位在保证岗位工作正常运转的情况下安排教职工休假。

2.各单位在放假前要认真开展一次安全检查,采取有力措施,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并对师生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寒假期间,各单位要特别重视防火、防盗、防意外事故等安全保卫工作。

3.总务处、学生工作处等部门要做好寒假期间留校师生员工的生活保障工作。

4.保卫处要加强安全监控,加大巡视力度,确保寒假期间校园的安全与稳定,确保学院师生财产安全。

5.学院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明确职责,确保联系畅通。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6.各单位要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要求,春节期间严明纪律、厉行节约、廉洁自律,过一个朴实节俭、安定祥和的春节假期。

学院值班室值班电话:0716-8067588。

学院保卫处24小时应急值班电话:0716-8067489。

 

 

                                                       学院办公室

                                                      2020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