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部):
根据学院工作安排,2019年度教学质量考核优秀和教学质量优秀奖的评选工作开始启动,请各分院(部)根据《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教师年度教学质量考核办法》(工院发〔2016〕43号)、《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办法》(工院发〔2016〕44号),认真组织教师进行讨论和评选,并按照个人申报、民主推荐、分院(部)评议小组审查等相关程序,确定优秀人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对象
承担我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教学任务(包括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且符合获奖条件的自聘专任教师。
二、评奖条件
教学质量考核优秀评选,请参看《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教师年度教学质量考核办法》(附件1);
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请参看《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办法》(附件2)。
三、申报与评选办法
1. 2019年度教学质量考核优秀评选推荐名额,按本分院(部)自聘专任教师总数的40%进行推荐。
2.2019年度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推荐名额,原则上按本分院(部)自聘专任教师总数的15%进行推荐,且必须从教学质量考核优秀评选推荐名单中产生。
3.各分院(部)根据考核和评选办法进行推荐评选,推荐名额原则上不得突破规定指标数(含直接认定),各分院(部)拟推荐人选需在本单位公示无任何异议后再报送。
4.各分院(部)应完整填写《教师年度教学质量考核汇总表》(附件3,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各分院(部)推荐申报教学质量优秀奖的教师(含认定),填写《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教学质量优秀奖申报表》(附件4),各分院(部)应完整填写《教学质量优秀奖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5)。以上材料, 经分院(部)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随本单位公示结果和佐证材料复印件于2019年12月26日前一并送交教学促进办公室,过期不候,希望各分院(部)领导和办公室主任给予大力支持。
教学促进办公室对各单位推荐报送的教学质量考核优秀和教学质量优秀奖材料,经核实、组织评审后,报学院主管领导审批。在全院范围内公示一周无任何异议后,正式结果以学院文件形式予以公布。
附件:1. 工院发〔2016〕43号关于印发《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教师年度教学质量考核办法》的通知.doc
2. 工院发〔2016〕44号关于印发《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办法.doc
3. 教师年度教学质量考核汇总表.doc
4. 教学质量优秀奖申报表.doc
5 . 教学质量优秀奖推荐名单汇总表.doc
教学促进办公室
2019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