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院卫生检查的通知

    来源: 编审: 审核: 签审: 日期:2019-11-19

院属各单位:

据荆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相关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安全卫生管理,营造整洁、舒适、优美的校园环境,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经学院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安全卫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121日(本周四)下午

二、工作要求

1.各办公室要建立健全卫生值日制度,在醒目位置张贴办公室卫生值日表。上班打扫室内卫生,垃圾当日清理,劳动工具摆放整齐。桌面干净整洁,桌面物品归类放置整齐,无杂物堆积。

2.公共区域卫生由总务处和各分院划区域负责。教室内卫生由教室管理中心安排专人清理。学生宿舍内卫生由学生自行打扫。

3.做好防水、防火、防电、防盗等安全工作。努力养成良好的卫生及节约用电的习惯,下班下课后及时关闭电源。

三、检查评比

1.为保障校园环境卫生长效机制有效实施,学院特成立四个工作组,分别对院属各单位责任区域、学院重点区域和校内公共区域环境卫生清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其中,资产与信息管理中心、保卫处组成第一工作组,负责对实验室、校内商铺区域进行检查;宿舍管理科、学生工作处、院团委组成第二工作组,负责对学院宿舍进行检查;总务处、校园服务管理中心组成第三工作组,负责对学院公共区域进行检查;学院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工会组成第四工作组,负责对其他院属单位进行检查。以上各小组第一个单位为牵头单位。

 2.检查组按照评分标准,对划分的清洁区域进行评分并排名,并将检查结果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

3.检查组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将通报给相关单位,各单位应立即整改。


附件:1.办公室(实验室)卫生标准.doc

          2.办公室(实验室)检查表.docx

          3.室外环境卫生评比表.docx

          4.环境卫生区域划分.jpg



      

 

全国文明城市点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