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关于学院教职员工严格执行各地各级防控管理规定的通知(学院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通告8号)

    来源:党委宣传部 编审: 审核: 签审: 日期:2020-02-15

广大教职员工:

目前全院上下正处于新冠肺炎阻击战的关键时期,面对疫情严峻形势,绝大多数教职工都自觉居家不外出,严格遵守省、市各级防控部门的相关规定、服从学院管理。但仍有极少数人员不顾疫情形势,不认真遵守所在地和学院防控管理相关规定,自我防患意识淡薄,这是对他人对自己极不负责的行为。为了督促广大教职工做好个人防患和自我保护,认真执行各地各级防控管理规定,现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广大教职员工应进一步提高对目前防疫形势严峻性的思想认识,积极响应配合国家、省、市及学院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2.广大教职员工应充分认识到新型冠状病毒的传染性和危害性,进一步提高个人防患和自我保护意识,认真做好个人及家庭清洁消毒工作;

3.广大教职员工要切实遵守当前所居住小区管控的相关规定,尽量减少外出,严格执行小区凭票出入、登记测温等管理规定;

4.家庭中如存在四类人员(确诊的新冠肺炎患者、疑似的新冠肺炎患者、无法明确排除新冠肺炎可能的发热患者以及确诊患者的密切接触者)必须第一时间上报学院,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及时到定点医院诊疗。

5.广大共产党员要积极响应居住地党组织的号召,主动协助或参与社区(村组)防控工作,工作中佩戴党员徽章,亮明身份,争当执行防控措施的表率、争当维护和谐稳定的表率、争当坚守岗位履职尽责的表率。

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新冠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