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新型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通告(第4号)

    来源: 编审: 审核: 签审: 日期:2020-02-03

关于疫情防控微信工作群信息发布的规定

为充分发挥疫情防控微信工作群的作用,保障防疫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对工作群信息发布作如下规定:

1. 保证信息安全。学院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成员,可通过 “工院防控工作群”发布信息,协调工作。全体成员应按领导小组授权在工作群发布信息,对群内发布的内部工作资料,除要求公开发布的校内新闻、通知公告或上级指示精神等信息外,其他信息均应参照涉密信息管理,妥善处理、不得外传。

2. 保证信息畅通。领导小组将定时发出重要通知,工作人员收到信息后,应立即阅读并作回复。遇到问题可向领导小组咨询,一般不在工作群讨论、咨询,以免妨碍他人接受信息。不得在群里讨论、发布与工作无关内容。

3. 保证信息准确。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上报的信息(不论由谁报告)承担主体责任,各单位应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对非经权威或官方发布的消息不发布、不传播、不评论。不主动散布不良信息,做到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

4. 群主负责管理。党委办公室履行群组管理责任,规范群组网络行为和信息发布。群组成员在参与群组信息交流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文明互动、理性表达。


                                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新型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