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体育教学部
二、承办单位:院学生会
三、竞赛日期:2020年11月
四、竞赛地点:足球场
五、参赛单位:各分院代表队、教工队
六、报名办法、资格审查及要求:
1.凡本校在籍教师、学生身体健康已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者均可代表所在院系参加比赛(教师代表教工队),运动员身体健康状况由各参赛队自行审查,如在比赛期间出现身体意外(重大疾病或意外伤害等),由参赛队自行负责。报名后并留下领队和教练联系方式,否则不予注册。
2.各代表队于10月31日11:30前将报名表打印交体育部陶老师,电子版发至95251953@qq.com。各院系报名必须用统一发放的报名表进行报名,不得自制表格,并在指定位置粘贴近期彩色白底免冠照片,以及各报名队所在院系出据的运动员身体健康证明,并加盖公章。各学院均限报一支队(教师限报一队),每队报领队一人(教师),教练1人(球员可兼教练),运动员12—15人。
3.资格审查
各参赛单位要按照竞赛规程的规定对本院报名参赛的运动员进行审查,名单一经提交不得更改。在报名注册后,每场比赛前临场裁判员会对报名照片与本人核对,查出有冒名顶替等资格问题,即取消该队比赛资格并通报批评。
4.比赛中如有队员或本方拉拉队若出现罢赛(任何队拒绝比赛5分钟以上即被判为罢赛)、斗殴、辱骂和攻击对手及裁判或记录员等非体育道德行为,根据情节处该队员禁赛1—3场,情节严重者取消该队的本年比赛资格,取消该队体育道德风尚奖和优秀组织奖的评选资格,并通报批评,通报所在院系并上报学校有关部门按校纪校规处理。
5.比赛执行国际足联最新审定的《足球裁判法》。
特定规则和纪律规定:
(1)实行领队,教练负责制,一切事宜以赛事组织者与领队和教练联络为准。
(2)各队须提前5分钟到场并登记队员名单,以保证比赛准时开始。在规定的比赛开始时间后10分钟,若上场队员不足6人,判该队弃权,比分为0:3,积零分。故意弃赛球队,取消该队体育道德风尚奖和优秀组织奖的评选资格。
(3)队员服装号码要与报名表上的相一致,号码不符、缺失或重复均不得参赛。队员服装颜色必须统一,守门员服装颜色与其它队员要有明显区别,否则不得参赛。特别注意,严格执行:皮质足球鞋鞋钉为碎钉,布足球鞋鞋钉皆可,(以裁判员认可为准);不得佩戴手表、戒指和项链等可能危及自己或他人的物件,否则均不得参赛。
(4)每场比赛替补上场队员人数上限5人,并必须是报名表上的队员并登记在赛前填写的名单上,替换下场的队员不得再次上场。(比赛中换人严格执行先登记,后上场原则)
(5)比赛中得到红牌或个人所得黄牌累计达2张的队员,自动停赛一场。
6.各队如对比赛结果有异议,在比赛结束后在记录表球队抗议栏内由队长签字。
七、竞赛办法:比赛采取单循环比赛。
八、决定名次办法
1.胜一场积3分,平一场积1分,负一场积0分,弃权积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积分相同,按下列办法排列名次:
(1)两队积分相等,胜队名次列前。
(2)两队以上积分相同,计算其相互间比赛的得失分率,值高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则依其净胜球列前(如果涉及冠亚季军并列,计算前三名净胜球,仍相等,加入第四名的净胜球进行统计……,依次类推;不涉及冠亚季军并列,只统计排名比并列球队靠前的净胜球);如再相等,按进球多靠前;如还相同,则并列(涉及冠亚季军则点球赛)。
九、球员替换管理
替换球员必须由教练本人到第四裁判记录处请求替换,队员必须先下后上原则。
十、裁判
1.裁判为体育教学部老师担任。周一至周四每天2场比赛,周五为4场比赛,每场比赛1名主裁,2名边裁,1名第四裁判。
2.裁判必须参加赛前培训,培训时间:11月2日—11月5日 地点:足球场
十一、其它:
1.各参赛队的服装必须统一,比赛服装上必须印制号码,不得重号。比赛用球由组委会统一提供。
2.比赛具体时间:另印发赛程表附比赛具体安排,如遇天气等原因不能正常进行比赛,比赛另行安排。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归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体育教学部所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长江大学工程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