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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湖北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6-16 09:06:02
作者:科技处
来源:
院属各单位:
2021年度湖北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科研项目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是选题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有利于促进学校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二是研究思路明确,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提交成果的方式具有可考核性;三是研究队伍结构合理,学风端正;四是项目负责人为在职在岗教师。项目负责人年龄原则上应不超过45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已获省部级以上(含省教育厅)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正在承担省部级以上(含省教育厅)项目尚未结题者不得申报,优先安排尚未获得过省部级以上(含省教育厅)项目的优秀青年教师申报。
二、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材料由所在单位组织初审通过后,于6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申请书3份+汇总表签字盖章)报送至科技处。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2417269709@qq.com。逾期不予受理。科技处根据申报限额和申报要求审核后按要求组织网报,报出纸质材料。
联系人:管老师、肖老师
咨询电话:0716-8067510
科技处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