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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学院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根据《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工院发[2016]15号)文件精神和工作安排,启动2021年度学院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别
学院基金项目分为教学研究基金项目和科学研究基金项目两类。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包括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和科研创新团队建设项目。
二、项目研究内容
(一)教学研究基金项目
教学研究基金项目研究的主要内容包括:高等教育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方面的研究;教书育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研究;素质教育、创新与创业教育方面的研究;强化实践教学、提高实践教学质量方面的研究;教学质量评价、教学评估方面的研究;学院人事管理、财务管理、教学管理、科技管理、学生工作、招生工作、就业指导、资产管理、网络管理、后勤保障、图书情报等方面的研究。
(二)科学研究基金项目
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的研究内容应围绕学院发展目标和学科专业建设规划,注重与经济社会、科技文化发展紧密结合,服务地方经济建设。
三、申报条件
(一)教学研究基金项目
1.项目申请人应是学院在编教职工,包括学院自聘、长大委派、集团调派和退休返聘人员。
2.每项项目限报负责人1名,项目组成员人数不超过5名,每位成员必须要有明确的承担任务。每人在同一时间内只能主持或参与一项教学研究基金项目。2016年以来已主持完成2项学院教研基金项目的人员,不能再以主持人身份申报本项目。
3.已承担院教学研究基金项目、省规划项目和省教改项目但未结题的项目主持人,不能申报和参与本年度教学研究基金项目。
(二)科学研究基金项目
1.项目申请人应是学院在编教职工,主要资助对象为学院自聘的一线青年教师。
2.项目申请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科研创新团队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
3.每项项目限报负责人一名,项目组成员人数不超过5名,每位成员必须要有明确的承担任务。每人在同一时间内只能主持或参与一项院科学研究基金项目。2016年以来已主持完成2项学院科研基金项目的人员,不能再以主持人身份申报本项目。
4.已承担院级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和市(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但未结题的项目主持人,不能申报和参与本年度科学研究基金项目。
四、申报与评审程序
(一)申请受理
请申报2021年度学院基金项目的申报人认真填写《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教学研究基金项目申请书》、《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申请书》(见附件)一式五份,经所在单位审核汇总,于2021年5月31日前上报科技处(行政楼Q303、Q305室),电子版发送至470778222@qq.com邮箱。
(二)会议评审
学院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会议评审,评审会议拟安排在2021年6月初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科技处
2021年5月12日
附件【附件1 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教学研究基金项目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