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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表彰2025年“五四”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决定

来源:校团委    编审:闫宁    审核:陈仁圣    日期: 2025-05-07 07:05:21

二级学院团总支:

过去的一年,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正确领导下,在全校团员青年的共同努力下,我校各级团组织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增强团组织建设、团员意识教育、校园文化建设、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诸多方面,不断开拓进取,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为传承“五四”光荣传统,弘扬五四爱国精神,激励我校各级团组织和青年团员奋发向上,再创佳绩,根据《关于开展2025“五四”总结表彰活动的通知》(荆院团发20256)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各班团支部民主评议、各团总支推荐、校团委评审,决定授予信息工程学院团总支等“五四红旗团总支” 称号、授予数学2201团支部等17“五四红旗团支部” 称号、授予吴之名10“五四团员标兵” 称号、授予谷天宇10“五四青年之星” 称号、授予晏学渊7“优秀共青团干部(教师)” 称号、授予张叮叮等67“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授予孙春兰128“优秀共青团员”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继续发扬优良作风,在学校的各项建设中发挥模范作用。同时,希望全校各级团组织的广大团员青年以他们为榜样,勤奋学习,锐意进取,在我校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努力推动我校共青团工作在上新台阶。


共青团荆州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年五月 


附件:荆院团发〔2025〕12号 关于表彰2025年“五四”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决定.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