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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动态

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25年湖北本科高校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科研处    编审:教务部    审核:教务部    日期: 2025-08-29 09:08:31

校机关各部处(室、中心),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湖北本科高校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数量

  (一)项目类别。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分为一般项目、委托项目两类。一般项目为本科教育教学项目。委托项目是由省教育厅根据教育教学改革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工作需要,直接指定相关高校或高等教育学术团体承担的项目,以及委托相关高等教育学会、教学指导委员会等学术团体组织推荐的项目。

  (二)申报名额。一般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按专任教师人数的1%推荐;委托项目分别按委托单位有关通知要求,由高校自行申报,不占用各校一般项目申报名额。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基本条件

  1.项目选题符合《2025年湖北本科高校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指南(本科)》(附件1)的要求。

  2.项目研究目标明确,有较好的研究和改革实践基础,研究力量较强,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体现教育改革发展新要求,改革路线清晰,改革举措切实有效,有利于增强人才培养的适应性,有利于提高教学质量。

  3.项目研究设计科学合理,理论与实践结合,研究与改革实践结合,研究方法和实践途径可行。

  4.项目注重实际应用,对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改善教学管理有指导作用和推广应用价值,项目完成后可在一定范围内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二)项目申请人基本条件

  1.项目主持人一般应承担过校级以上教学研究项目,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确有较强教学或教学研究水平、且在教学一线或教学管理岗位连续工作5年及以上,学校在申报时可按校内有关规定放宽至中级职称。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限一人,项目主持人同一年度不得同时申报主持两项及以上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承担有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但尚未结题的,不得作为项目主持人申报。

  2.项目参研人员以教学一线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中青年骨干教师、教学管理人员等为主体,项目研究人员不超过5人(含主持人)。

  3.申报时应向教学一线人员倾斜,教学一线人员的申报项目数不少于本校申报总数的80%。

  三、申报材料

  《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及申请书简表。申请书简表的制作方法是:在《申请书》的基础上,删除“申请书封面”、“一、简介”页等内容,“六、推荐、评审中的学校教学研究管理部门审核意见”栏空置,在首页(即“二、立项背景和意义”)上另加注“XXX研究项目申请简表”,在简表相关内容中不得出现项目申请人姓名及所在学校等相关信息,如无法回避,请以“本人”或“本校”代替。

  四、有关事项

  各二级学院要加强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规划,对申报的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进行认真审核,对审核时有以下情形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1)获得各级教学成果奖励后,无新研究内容、无可预期的重要突破的项目。

  (2)已获得国家、直属部门或省(市)级及以上相关学(协)会等立项支持的项目;已获得国家、省(市)自然科学基金、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等立项的项目;已获得国家、省(市)级教育科学研究立项的项目;已获得省级新工科建设项目立项的项目。

  五、材料报送

  1.《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的纸质版(一份)和电子版一并报送至科研处(图书馆207室),各二级学院至少申报1项。

  2.学校截止时间:2025年9月15日。

  3.学校联系人:管老师,联系电话:8066155。

   

附件:2025年湖北本科高校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指南.docx

          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2025).docx

     

  科研处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