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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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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2-07 17:02:48    浏览次数:0    编辑:教务处

各教学单位: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高校教学工作的通知》、《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疫情防控期间教学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为减少新冠肺炎疫情对学院正常教学的影响,按照“推迟开学不停学”的要求,保证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现将疫情防控期间教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开学时间

学院将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要求以及疫情发展情况确定具体开学时间并另行通知,所有学生务必不要提前返校。

二、补(缓)考及重修工作

1. 补(缓)考工作将于正式开学后一至两周内进行;

2. 学生重修报名工作将根据最终确定的开学报到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实践教学

1. 实验、上机、课设等校内实践教学环节,按照学生返校时间顺延或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 疫情防控期间,暂停所有校外实习、实训等实践教学活动。校外实习实训活动开展时间,教务处另行通知。

四、毕业设计(论文)

延迟开学期间,各分院应要求教师按照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各项规范开展工作,利用信息技术开展远程指导;同时要求学生按照指导教师布置的任务,开展查阅文献、资料收集、方案设计、工艺设计计算等工作,为毕业设计(论文)的顺利完成做好准备,确保毕业生整体不推迟毕业时间。

五、在线教学

(一)工作安排

1. 各分院(部)根据教务处发布的在线培训通知(1月30日下发)做好本单位承担有教学任务的任课教师全员培训(直播回放,随时可以学习),为顺利开课打好基础。

2.  全院教师要根据课程做好整体规划,于2月14日前利用“雨课堂”等教学平台进行课程设计和备课工作,做好前五周完全通过在线形式开展教学的准备。

3.  各分院(部)在2月14日前组织完成全员在线试讲工作,并将本单位在线授课准备情况向学院教学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汇报(书面材料),同时提交附件1。

4.  全院于2月17日全面启动在线教学工作。

5.  对在线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回校后成立辅导专班,保障学生正常完成相应课程的学习。

(二)工作建议

1.  确因疫情原因不能在第一周进行线上授课的部分课程,可适当推迟,最晚线上授课时间从第三周开始对于确实无法开设的课程如实说明具体原因,建议组织团队教学或者合班授课

2.  对因疫情原因不具备线上授课条件的课程,任课教师可以在智慧树网、学堂在线、超星尔雅、中国大学MOOC等在线资源遴选优质课程,推荐、指导学生在线学习。

六、其他工作

1.  2月10日前教务处下发“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通识选修课选课的通知”,由各分院通知全体学生做好线上通识选修课的选课工作和上课事宜。

2. 专四、专八及英语四六级考试相关工作安排待国家通知后统一安排。

各分院(部)应按照学院统一要求,做好延迟开学期间教学工作方案,确保信息畅通,将相关要求通知到每一名学生和老师。同时要做好教学工作的监督,掌握学生的学习情况,确保学习效果。

 

 

          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教务处

                                          2020年2月5日


附件1 XX分院(部)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理论教学安排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