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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高校教学工作的通知》、《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疫情防控期间教学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为减少新冠肺炎疫情对学院正常教学的影响,按照“推迟开学不停学”的要求,保证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现将疫情防控期间教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开学时间
学院将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要求以及疫情发展情况确定具体开学时间并另行通知,所有学生务必不要提前返校。
二、补(缓)考及重修工作
1. 补(缓)考工作将于正式开学后一至两周内进行;
2. 学生重修报名工作将根据最终确定的开学报到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实践教学
1. 实验、上机、课设等校内实践教学环节,按照学生返校时间顺延或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 疫情防控期间,暂停所有校外实习、实训等实践教学活动。校外实习实训活动开展时间,教务处另行通知。
四、毕业设计(论文)
延迟开学期间,各分院应要求教师按照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各项规范开展工作,利用信息技术开展远程指导;同时要求学生按照指导教师布置的任务,开展查阅文献、资料收集、方案设计、工艺设计计算等工作,为毕业设计(论文)的顺利完成做好准备,确保毕业生整体不推迟毕业时间。
五、在线教学
(一)工作安排
1. 各分院(部)根据教务处发布的在线培训通知(1月30日下发)做好本单位承担有教学任务的任课教师全员培训(直播回放,随时可以学习),为顺利开课打好基础。
2. 全院教师要根据课程做好整体规划,于2月14日前利用“雨课堂”等教学平台进行课程设计和备课工作,做好前五周完全通过在线形式开展教学的准备。
3. 各分院(部)在2月14日前组织完成全员在线试讲工作,并将本单位在线授课准备情况向学院教学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汇报(书面材料),同时提交附件1。
4. 全院于2月17日全面启动在线教学工作。
5. 对在线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回校后成立辅导专班,保障学生正常完成相应课程的学习。
(二)工作建议
1. 确因疫情原因不能在第一周进行线上授课的部分课程,可适当推迟,最晚线上授课时间从第三周开始。对于确实无法开设的课程如实说明具体原因,建议组织团队教学或者合班授课
2. 对因疫情原因不具备线上授课条件的课程,任课教师可以在智慧树网、学堂在线、超星尔雅、中国大学MOOC等在线资源遴选优质课程,推荐、指导学生在线学习。
六、其他工作
1. 2月10日前教务处下发“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通识选修课选课的通知”,由各分院通知全体学生做好线上通识选修课的选课工作和上课事宜。
2. 专四、专八及英语四六级考试相关工作安排待国家通知后统一安排。
各分院(部)应按照学院统一要求,做好延迟开学期间教学工作方案,确保信息畅通,将相关要求通知到每一名学生和老师。同时要做好教学工作的监督,掌握学生的学习情况,确保学习效果。
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教务处
2020年2月5日
附件1 XX分院(部)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理论教学安排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