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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2015-2016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0-03-06 14:03:03    浏览次数:0    编辑:学院办公室

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2015-2016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为深入贯彻《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9号)和《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精神,严格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深入落实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6】74号)要求,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2015-2016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由学院办公室编制。报告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学校专项工作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七个部分,统计期限为2015年9月1日—2016年8月31日。

一、概述

本学年,学院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稳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深入、有序开展,按照信息公开清单的要求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所列各项信息,切实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完善学院内部治理结构、外部接受社会监督与问责的重要举措,力求实现信息公开最大化。逐步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保密审查机制、重要信息发布审批机制以及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机制等建设,做到程序规范、内容准确。通过信息公开自查制度,有效推动信息主动公开,确保信息发布及时、信息内容最新。

1.提高信息公开主动意识,扩大主动公开信息范围。积极拓宽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对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学校概况、学校重大新闻、人事管理、教学科研、学生工作、校园安全、后勤管理等需公开的内容进行主动公开,特别是推进招生考试、财务管理重点领域的信息主动公开。在各部门网站及信息公开网内梳理有关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专栏服务。

2.加快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积极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发挥学校网站的第一门户作用,进一步加强优化各职能部门、院系网站建设。构建全新型信息化宣传服务平台,实现各类信息有效共享和统一管理。以网站群为基础,结合贴吧、微信及其他社交媒体应用,2015年重点对学院微信公众平台进行了建设。开设网上互动专栏等信息公开平台,为社会公众及时获知学校信息提供新渠道,进一步提高网上办事服务效率,加强学校与公众的互动交流。

3.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明确信息公开岗位职责。要求各相关单位认真学习了上级和学院信息公开有关文件和规定,切实提高了对高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职责,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学校一项长期、重要的工作来抓紧抓好。

4.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体系,有效推进信息公开工作,遵循公正、公平、便民、合法的原则,严格执行《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信息统计管理办法》(试行)(工院发【2013】7号)等相关文件,并将信息公开的组织实施和日常事务明确分工,形成了由学院统一领导、各部门各负其责、广大师生积极参与、有关部门协调监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教育部教办函201423号文件精神,学校研究制定有《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现将学校信息公开清单所列事项逐条说明如下:

1、通过学校信息公开网站公开信息情况。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要求,落实学校重新修订的《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主动公开信息分为九个部分,包括学校概况、学校重大新闻、人事管理、财务管理、教学科研、招生考试、学生工作、校园安全、后勤管理等大类;建设好官方微信,打通信息公开监督渠道,接受公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管理。

2、通过学校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发布信息情况。

学校利用门户网站发布涉及教学、科研、管理、招生等方面信息650条。其中,通知公告140条,主页新闻230条,学院动态18条,据不完全统计,学院各二级单位通过网页发布了80条信息,通过微信、QQ群等渠道发布了5000余条信息;通过其他方式发布了362条信息。处理在线招生咨询8000余人次,回复网上留言500余条。微信公共平台共发布图文信息800次,官方微信共收到情况反馈3000余次。除咨询类私信直接答复外,均转有关部门办理并答复。

3、通过其他渠道公开信息的情况。

学校以“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重要活动为契机,通过各种宣传媒介激发学生的爱国热情和学习动力;围绕新生入学、教师节、国庆节、五四青年节、招生宣传、毕业季等重要时间点,通过广播电台、宣传栏、校园网、官方微信等多种载体,及时向校内外发布了学校发展的最新事项,大力宣传办学成效和典型经验。本学年,媒体刊播我校新闻报道近60余条,我校的新媒体运用引起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学校已在《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信息公开指南》中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和程序,并在网站上公开了受理程序。2015-2016学年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的申请。2015-2016学年未发生有关信息公开的收费和费用减免情况。

四、学校专项工作公开情况

招生信息公开和财务信息公开是学校信息公开的重点领域和关键内容。学校在招生工作方面,按照要求,在招生的各个环节努力贯彻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示、招生信息全过程透明的公正的“阳光招生”方针。学校在财务信息公开方面,按照教育厅有关高校财务信息公开规定,主动公开学校财务信息,做到财务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

1.招生信息公开情况

针对社会公众对招生信息公开的关注度高的情况,学校充分利用各种信息宣传平台对招生信息进行主动公开。在学校主页、官方微信、部门招生网站上主动公开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试与录取规定及监督投诉等信息,便于社会公众获取有关招生方面信息的同时,接受公众对招生工作的监督。学校招办根据教育厅的要求,在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招生网站“招生动态”和“历年招生计划查询”版块内发布了相关招生计划、招生过程、录取结果查询,供考生与家长查阅。在招生宣传阶段,学校将省内招生宣传的负责老师的联系方式公布在主页及招生宣传册上,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招办向社会(包括中学、家长、考生等)发布了宣传资料18万多份,涵盖全国22个省市自治区,广泛公布了我校招生章程、招生计划。高考录取结束后,第一时间接受电话查询并于招办官方微信发布录取进程,同时,网站“高考录取查询系统”陆续公布高考录取结果,包括录取省份、录取时间以及文理科的最低录取分数线,考生的个人录取结果则可以通过输入其高考报名号来进行查询。

2.财务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财务信息公开主要以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信息公开网为平台,按照省教育厅、财政厅相关要求,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主要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通过党政联席会、教职工大会、财务工作会议等形式进行通报,定期不定期公示财务收支情况。学校财务公开的内容包括收费项目及标准、收费管理制度、收费监督电话、国家奖助学金、学校奖助学金评审、发放情况、其他涉及教职工利益的重大经济事项等,教育收费项目始终保持面向全校师生全面公开。

五、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2015-2016学年,学校通过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征求学校师生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评价和建议。通过调研显示,师生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整体较为满意,同时也提出了一些宝贵建议,主要集中在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尽快落实网上“一站式”服务事项、更改信息公开网界面等方面。学校将进一步做好相关工作,更好地为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服务。

六、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2015-2016年学年,未产生因信息公开工作引起举报的情况。

七、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本学年,学校稳步深入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有关部门的肯定,但与学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要求相比,仍有不足,主要表现在:学校信息员、联络员队伍建设力度不够;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机制还有待完善;信息公开的渠道和形式还需进一步丰富。对于各种不足,我们将积极改进,把学校的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平台。

1.加强队伍建设。加强信息公开政策、制度的宣传和培训,进一步明确工作内容和工作方法。加强交流沟通,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2.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信息公开运行体制机制,修订完善学校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主动、及时、准确地公开学校信息。建立并完善学校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等工作机制。

3.加强平台建设。进一步大力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丰富信息公开的形式,满足广大师生和社会公众对学校信息公开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