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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校属资产盘点的通知
校机关各部处(室、中心),各二级学院:
为加强学校资产管理工作,进一步推进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夯实资产管理基础工作,提高我校固定资产使用效益,学校近期将组织开展2025-2026学年学校资产盘点工作。各单位要本着对学校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此项工作,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不重不漏,查清资产来源、去向和管理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对各类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核对和查实。各单位对清查出的资产盘盈、损失应当按照资产清查要求进行分类统计。
二、工作目标
1.摸清家底。对我校固定资产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资产状况。
2.完善制度。根据资产清查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全面总结经验,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我校资产管理制度。
三、工作机构及职责
为确保此次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由学校资产管理处根据《荆州学院资产管理办法(试行)》制度要求,全面开展资产清查工作。
(一)部门资产清查工作小组
各单位成立本部门资产清查工作小组,成员由部门负责人、资产分管领导及资产管理员组成。
主要工作职责:落实本部门的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形成本部门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二)资产清查复核工作小组
各单位遴选、推荐资产管理员与资产管理处工作人员组成复核工作小组。
主要工作职责:对各部门资产自查结果进行抽查复核,形成复核工作报告。
四、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一)清查基准日
以2025年11月12日为资产清查的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
各单位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情况。
五、工作内容和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5年11月12日)
资产管理办公室发布固定资产清查通知,向各单位发放资产清查通知等纸质材料。
各单位成立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将资产清查工作小组成员表(详见附件1)交至资产管理处。
(二)实施阶段
1.自查阶段(2025年11月12日-2025年11月21日)
各单位按照固定资产台账(可由资产系统导出)进行实物盘点,形成自查报告(详见附件2),出现资产盘亏、盘盈情况需分别填写盘亏情况表(详见附件3)和盘盈情况表(详见附件4),按要求统一报资产管理处。原领用人信息有误的必须更正,原存放地点信息不规范的必须调整、修正。
2.复核阶段(2026年11月24日-12月5日)
复核工作小组根据各部门自查情况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复核
(三)总结阶段(2025年)
资产管理处对实施阶段清查结果进行汇总、总结,向各部门反馈处理结果、意见或建议。
(四)整改阶段(2025年12月5日起)
针对资产清查中存在的问题,学校将出台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固定资产管理。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资产清查工作的重要性。
2.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单位负责人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分工明确,落实到人,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顺利完成。
3.精心组织。各单位组织资产清查人员严格落实本通知,切实做到账表、账账、账卡、账实相符。
4.严肃纪律。各单位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
附件:1.资产清查工作小组成员表
2.资产清查报告(范本)
3.盘亏情况表
4.盘盈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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