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数理学院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函[2019]105号)和《荆州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文件精神,为认真做好2022-2023学年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国家奖学金评审及材料报送工作,结合我院实际拟定如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二、申请资格
(一)年级要求:国家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大二及以上(含大二)年级特别优秀本专科学生,均应在普通全日制高校学籍库中有学籍。其中:
1.专升本学生进入本科阶段第2年起,具备申请资格;
2.五年制专科(中专大专连读)学生只有入学第5年具备申请资格。
(二)成绩要求: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年级前10%(含10%)的学生,可以申请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况下,也可申请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经学校审核盖章确认,否则不具备申请资格。如果学生的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中的任何一项没有达到前30%,则不具备申请国家奖学金的资格。
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是指: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通过专家鉴定的高水平论文,以第一、二作者出版的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
6.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8.其它应当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
三、报送材料及时间
请报名的同学将个人报名材料(附件一申请表、个人简历)于10月10日(周二)下午17点30前交于办公室5408辅导员李程老师。
四、《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要点
提交材料:一份纸质版(签字盖章版)、一份电子版表格(Word格式)
五、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未签字盖章版本)
1.材料说明:由于今年全面实行线上形式开展,国家奖学金系统支持学校导入Word格式的学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并与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已签字盖章版本)做一致性校验。
2.支持格式:doc/docx。
3.命名规则:姓名+身份证+材料名称。例如:“张三110000**********8申请审批表”。
六、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签字盖章版本)
表格为一页两面,需正反打印
1、身份证号:其中《初审表》在输入身份证号时请使用“文本格式”
2、学习情况:
(1)成绩排名: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当申请学生学习成绩为年级同一专业排名第1名,该专业总人数不得少于10人。
(2)实行综合考评排名:如果实行综合考评就选择“是”,不实行选择“否”。如将综合考评成绩作为国家奖学金考核指标,学生的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也必须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
(3)必修课门数:指的是上一学年的必修课门数,不是整个在校期间的必修课门数(如出现20门以上要注意核对是否填错),同专业同年级的不同学生,必修课门数必须一致。
3、大学期间主要获奖情况
填写校级以上(含校级,不含学校某部门)主要的、重点的获奖情况,其中国家励志奖学金统一填写“省教育厅”,国家助学金不是奖项类别;另外,学校注意提醒学生核对颁发奖励的各主管单位称谓,避免出现“湖北省教育局或湖北省教育部”等常识性错误。
获奖情况需填写2022-2023学年内所获得的奖项。并存留有证书原件。
4、申请理由
(1)申请人签名:必须手签,签名处不得打印。其他签名处同此要求。
(2)时间:不管学校实行“先公示后填表”,还是“先填表后公示”,学生“申请时间”必须与“学校意见”间隔不少于7个工作日。(时间可以打印,也可以手签,下同)
(3)学生申请理由要保持基本语句通顺、理由充分,原则上不得出现错别字,申请理由要能准确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的情况,内容不能太简单,字数200字左右。
5、推荐理由
表格中“推荐理由”栏的填写应当简明扼要,字数控制在100字左右。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或班主任,其他人无权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