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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5年秋季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

来源:教师发展中心    编审:周琴    审核:教师发展中心    日期: 2025-06-20 16:06:43

校机关各部处(室、中心),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秋季湖北省高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通知》(鄂高师〔2025〕3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新补充到高等学校从事教学、思政工作的人员,以及近年入职应取得而未取得湖北省高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以下简称“岗前培训”)合格证的人员。

二、培训方式与内容

依据高校新入职教师的岗位要求,聚焦新入职教师的理想信念与政治素养、师德师风与法治素养、业务能力与专业素养、职业规划与心理健康四大维度,采取集中培训、个人自学、校本研修三种方式,利用“互联网+教师教育”模式,探索实施线上与线下有机结合学习、理论与实践融合学习、通识与专业分类学习的混合研修模式,突出实效和应用。岗前培训总学时不少于144学时,其中集中培训不少于48学时,线上学习不少于40学时,校本研修不少于56学时。

(一)集中培训

我校集中培训由湖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以下简称“省高师中心”)认定的承训点(长江大学)负责实施,主要采取专题报告、案例分析、名师分享、录像观摩等方式进行。

(二)个人自学

个人自学包括线上学习和课程自修。线上学习要求学员登录湖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平台(以下简称“师资培训平台”)http://hubeigs.gspxonline.com/pchome学习网络课程。线上学习时间:2025年7月1日-8月25日。课程自修要求学员结合岗前培训课程大纲和要求,自学“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等教育法规概论”等课程。

(三)校本研修

校本研修由人事部负责组织实施,内容主要包含思想政治、师德师风、国情国史、校情校史、学校文化、学校规章制度、教学观摩(听课)、教育实习(备课、讲课、评课等)、活动类课程设计与实践、科研导引、帮扶培养等,帮助新入职教师提高综合素质和专业素养。撰写《高等教育法规概论》和《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课程论文。

三、考核与评分、结业与发证

(一)考核与评分

岗前培训考核结果由《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合卷考试、《高等教育法规概论》考核及《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考核三门成绩组成,成绩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1.《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采取合卷闭卷考试方式,由省高师中心统一组织实施,试题类别为案例分析题,满分100分,着重考察学员运用教育教学基本技能,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合卷考试在8月中下旬进行,具体日期及事项另行通知。

2.《高等教育法规概论》考核及《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考核采取中心评分、线上学习评分与校本评分相结合的评分方式,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成绩=课程论文评分×60%+线上学习评分×30%+校本评分×10%。课程论文由学员自行登录湖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平台提交,各参训高校须按照岗前培训课程论文撰写要求对本校学员的课程论文进行初审。论文提交及审核时间为8月16日-24日。

线上学习评分由省高师中心依据学员在规定时间内线上课程学习完成情况评分,学员完成或超过规定的40学时,计100分;若未完成规定学时数,则按照学员完成的学时数÷40(学时数)×100分计算。

校本评分由参训高校根据学员校本研修期间的学习及论文撰写情况、课堂表现、作业成果、考勤等相关表现评分,每门满分100分。参训高校须于2025年8月16日-24日通过师资培训平台向省高师中心报送成绩。

(二)结业与发证

三门成绩均合格者,颁发湖北省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三门成绩中有一门不合格者,成绩有效期内可免费参加一次补考;两门及以上成绩不合格者,需重新报名参加岗前培训全阶段的培训及考核。

四、网上报名与收费

(一)网上报名及审核

网上报名时间:6月23日--25日。

网上确认时间:6月23日--26日。

报名及确认网址:http://hubeigs。gspxonline。com/pchome

照片要求:近期白底彩色证件照,照片宽度180像素,高度240像素,格式:JPG;正面照,免冠,无头饰、眼镜等遮挡。因照片不合规,导致该生无法参加考试,相应结果由考生承担。

(二)收费

依据省发改委备案的收费标准,培训收取培训费440元/人、线上学习费80元/人、考试费120元/人,补考免收考试费。培训费、线上学习费、考试费由我校统一收取后交所属承训点(长江大学)。

五、培训时间、地点安排

培训时间:7月8日-12日。

培训地点:长江大学东校区大礼堂。

六、培训要求

1.学员必须自觉参加全部教学活动及各班(小组)组织的活动。

2.认真听讲,勤做笔记,不做任何影响课堂教学的事情。

3.课堂内不得抽烟,不得接听手机。

4.严格考勤管理,按时签到。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716-8066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