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荆州学院关于2025年春季学期教职员工 培养培训的通知
校机关各部处(室、中心),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教师培训的相关政策,聚焦教育强国背景下的高质量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职员工的专业发展与成长,现将本学期培养培训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提升学校全体教职员工的教育教学能力和教育管理水平,同时指导青年教师做好职业发展规划,筑牢先进思想,练就过硬本领。
二、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全校教职员工。
三、培训内容及方式
(一)培训内容
1.各单位根据本部门教师现状、学科(专业)建设、人才需求和发展方向,制订《荆州学院2025年春季学期教职员工培养培训计划》(附件1),有目的、有重点、分层次地科学组织安排教师参加各项培养培训。
2.针对新进教职员工主要围绕“工作实践强化”开展,所在单位专项制定《荆州学院2025年春季学期新进教职员工培训方案》(附件3),原则上为每一位参训教师(含:辅导员、实验员、行政人员)配备一名师德高尚、工作经验丰富的指导教师,通过传帮带方式,在教育思想理念、工作方法技能等方面给予指导,以提升新人的履职能力。
以上涉及的培训计划与培训方案,于开学后第四周(3月21日)交至人事部备案,人事部根据各单位上报计划进行统筹。
(二)培训方式
1.专题讲授、集中培训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实践观摩相结合。
2.采用以会代训、线上线下和校内校外等多种形式相结合。
四、培训管理
1.人事部负责培训的统筹管理、文件解读和组织协调;相关职能部处(室、中心)负责对接业务培训;各用人单位负责具体培养培训工作。
2.各单位按照报送计划组织培训,培训结束后3天内将培训资料、参会照片、结业证及《荆州学院教师培训记录表》(附件2)等相关材料提交人事部存档。
3.新进教职员工“工作实践强化”培训结束后,相关部门将《荆州学院教师培训记录表》(附件2)和《荆州学院2025年春季学期新进教工培训考核表》(附件4)交至人事部。
4.各组织单位及时做好培养培训的宣传报道。
五、工作要求
(一)参训教职员工应端正态度,按时按要求参加各类培养培训,提交参训材料。
(二)对培训计划已安排的培训任务,各单位不得随意取消,培训过程中,组织培训的有关单位要做好组织保障及纪律监督,坚决杜绝考核过程中的弄虚作假和舞弊现象,确保培训实效。
附件一:荆州学院2025年春季学期教职员工培养培训计划.docx
附件三:荆州学院2025年春季学期新进教职员工培训方案.docx
附件四:荆州学院2025年春季学期新进教工培训考核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