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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务工作

关于拟确定 胡飞 同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

来源:智能制造学院    编审:晏学渊    审核:王艳    日期: 2025-04-23 13:04:23

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经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报分院党总支备案后,拟确定 胡飞 同志为发展对象,特在  智能制造学院   全院进行公示。

欢迎广大师生员工在公示期内,根据公示对象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学习、遵纪守法和社会公德及廉洁自律、培养教育等方面的情况,对照党员条件(党章第一条至第四条),通过来电、来函或直接向分院党总支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不符合党员条件、不宜发展的问题。反映的情况,要有事实依据。

公示时间: 2025  4  23 日至 2025  4  29 日(7天)。

公示期间电话:18292009215

0370-3555531

电子邮箱:jtdcwyh2023@163.com

 

 

 

 

中共荆州学院智能制造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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