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务工作
关于拟确定 胡飞 同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
来源:智能制造学院
编审:晏学渊
审核:王艳
日期: 2025-04-23 13:04:23
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经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报分院党总支备案后,拟确定 胡飞 同志为发展对象,特在 智能制造学院 全院进行公示。
欢迎广大师生员工在公示期内,根据公示对象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学习、遵纪守法和社会公德及廉洁自律、培养教育等方面的情况,对照党员条件(党章第一条至第四条),通过来电、来函或直接向分院党总支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不符合党员条件、不宜发展的问题。反映的情况,要有事实依据。
公示时间: 2025 年 4 月 23 日至 2025 年 4 月 29 日(7天)。
公示期间电话:18292009215
0370-3555531
电子邮箱:jtdcwyh2023@163.com
中共荆州学院智能制造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2025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