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签订2025年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和承诺书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将实验室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到岗,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和学校的统一安排,现就签订2025年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和承诺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3月3日至3月14日
二、工作内容
1.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实验室安全管理要求,逐级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学校与各二级学院、各二级学院与各实验室负责人、各实验室负责人与实验用房负责人逐级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和承诺书,落实安全责任制。
2.各二级学院在教务部实践教学QQ群(199536279)中下载附件材料,并开展本单位实验室安全责任书与承诺书的签订工作。
3.各二级学院统计本单位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并于2025年3月14日将《二级学院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责任书》和《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和承诺书签订完成情况统计表》交至教务部实践教学科。
三、相关要求
1.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的签订必须落实到每间实验用房(含库房、实验准备用房等)。
2. 一间实验室由多名教师同时使用,可选定一名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作为该实验室的安全负责人,并与之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
3.二级学院实验室安全负责人与某一教学(科研)实验室负责人为同一人时,可不签订该教学(科研)实验室的安全负责人安全管理责任书。
4.本通知中的实验室含实训室、语音室和制图室等。
联系人:文小静,电话:0716-8066156
荆州学院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