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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动态

关于开展2025年度湖北省科研计划项目和高校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科研处    编审:周桥梁    审核:牟海霞    日期: 2026-01-05 10:01:27

校机关各部处(室、中心),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科研计划项目和高校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湖北省科研计划项目和高校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科研项目

指导性项目,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是选题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聚焦湖北“51020”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现代服务业等产业创新需求,研究方向面向自然科学领域;二是研究思路明确,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提交成果的方式具有可考核性;三是项目负责人为在职在岗教师,学风端正;四是鼓励教师积极与企业合作,尤其是结合“双百”科技赋能工程与对口县市区开展联合研究,所申报项目优先予以立项。除以上要求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选题主要面向应用研发、校企合作和成果转化方向,经费自筹,项目负责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创新团队

申报创新团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创新团队应是具有创新能力或创新潜力的研究群体,研究方向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研究内容包括前沿交叉研究、基础或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创新与转化等,创新团队原则上应以省部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为依托。除以上要求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创新团队负责人应为本校全职中青年教师,近3年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计划项目,或参加过国家级科研项目的研究,治学严谨,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

2.创新团队核心成员(含负责人)为5人左右,核心成员要有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平均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最大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优先支持团队负责人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创新团队。

3.创新团队应是在合作基础上自然形成的研究集体,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共同关心的科学问题和良好的科研合作基础,防止“临时组队”“简单拼凑”参加申报。

4.现任省教育厅创新团队的核心成员不作为团队负责人及核心成员申报,已获得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创新群体项目或其他同类项目的团队不参与申报。

二、申报指标

指导性项目本科院校一般不超过10项。创新团队每校限报1项。

三、申报评审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择优”原则,各校按规定条件和申报限额组织申报,在个人申报、院系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评审。评审专家应具有高级职称,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良好的学术声誉。评审结果在校内公示平台上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由学校正式行文向省教育厅申报。

科研项目应参照《专家评审意见表》(见申请书模板)的要求进行评分并填写意见,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科研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后正式立项。

创新团队的评选按照“总量控制,坚持条件,优化结构,择优支持”的原则,在学校申报的基础上由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评审意见择优立项。

四、学校材料报送

1.学校限额10项,各工科二级学院至少申报3项。

2.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1月15日。

3.学校联系人:管老师,联系电话:8066155。

正文【科研计划项目】.docx

承诺函【科研计划项目】.docx

佐证材料【科研计划项目】.docx

正文【团队】.docx

意见表【团队】.docx

佐证材料【团队】.docx




科研处

202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