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学院关于开展2025年度校级一流本科专业申报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加强高水平专业建设,推进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不断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度校级一流本科专业申报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一流专业原则上应是招生3届以上(至少有1届毕业生)且一直持续招生,建设成效显著的本科专业。已获批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的不再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专业定位明确。服务面向清晰,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符合学校发展定位和办学方向。
(二)专业管理规范。切实落实本科专业国家标准要求,人才培养方案科学合理,教育教学管理规范有序。近三年未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三)改革成效突出。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教育理念先进,教学内容更新及时,方法手段不断创新,以新理念、新形态、新方法引领带动新工科、新商科、新文科建设。
(四)师资力量雄厚。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和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广泛开展,专业教学团队结构合理、整体素质水平高。
(五)培养质量一流。坚持以学生发展为中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效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潜能,增强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毕业生行业认可度高、社会整体评价好。
三、申报数量
各二级学院应根据学科专业优势、师资及办学条件、改革成效、培养质量等择优申报1-2个。
四、申报流程
学校严格按照“专业申报-学院初审-学院申报-学校专家评审-择优立项”的程序实施。
(一)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规划,积极开展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大讨论,充分借鉴先进经验,整合优质资源,开展校级一流本科专业的申报、初审及最终推荐工作,评价遴选程序要保证规范、科学,确保质量。
(二)各相关专业要认真对照相关文件要求,从专业定位、特色优势、加强师资队伍和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等主要举措及成效、深化专业综合改革的主要举措和成效、加强专业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毕业生培养质量的跟踪调查结果和外部评价等方面进行认真梳理、总结、凝练。
(三)对建设条件较好的本科专业,在经二级学院初审、专家论证推荐的基础上,对照一流专业申报条件,认真研究分析,按照上述要求积极准备申报材料,填写《荆州学院校级一流本科专业信息采集表》(附件1)、《荆州学院校级一流本科专业申报汇总表》(附件2),以学院为单位报送教务处。
(四)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申报专业进行评审,择优确定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名单并予公布。
五、项目管理
经公布确认为“校级一流本科专业”的建设项目,均需继续建设与完善。学校依据年度项目建设任务,组织专家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和验收。对未完成建设任务或未达到验收要求的项目,视其情节轻重给予限期整改或取消其“校级一流本科专业”资格。
六、材料提交
请各二级学院将审核后拟申报的专业申报材料汇总,于2025年4月21日前将纸质版《荆州学院校级一流本科专业信息采集表》(附件1)、《荆州学院校级一流本科专业申报汇总表》(附件2)报送至教务处(图书馆207),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7942191@qq.com。
联 系 人:魏 媛
联系方式:8066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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