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9月师生政治理论学习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现将2023年9月师生政治理论学习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师生政治理论学习内容
1.习近平:牢牢把握新疆在国家全局中的战略定位 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更好建设美丽新疆
2.《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中国式现代化是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康庄大道
3.学习语|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抓实
4.中共荆州学院委员会印发《荆州学院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5.科技部负责同志解读《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和使用的若干措施》
6.《教师资格条例》
7.《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
8.湖北省工会第十四次代表大会精神
其中,黑体加粗项为集体学习内容,其他项为自学内容。
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内容
1.重温入党誓词
2.党员缴纳9月份党费
3.开展理论学习:
(1)习近平:牢牢把握新疆在国家全局中的战略定位 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更好建设美丽新疆
(2)《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中国式现代化是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康庄大道
(3)学习语|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抓实
(4)中共荆州学院委员会印发《荆州学院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4.开展主题研讨:
作为一名党员,结合学校组织开展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月活动,谈谈如何以身作则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立足岗位,扎实工作,将守望相助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三、活动组织形式
1.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以党总支或党支部为单位开展,由党总支(支部)书记主持,机关及直属单位负责人配合,全体教职工参加。
2.学生政治理论学习由校团委以主题团会等形式安排进行。
3.“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由各支部书记主持开展,全体党员参加。
四、有关活动要求
1.政治理论学习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应分开进行,其中政治理论集中学习时间应不低于1小时。
2.各单位可以将活动安排及学习资料先期发放给相关人员,集中活动时指定专人宣讲主要精神,开展集中讨论交流;并安排专人做好活动记录。对因事因病不能参加活动的,应履行好请假手续,并要求其及时进行补学。
3.党员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时应佩戴党员徽章,党支部书记要定期对支部党员填写的《党员手册》进行评价签字。
4.校领导所在支部要通知校领导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5.各党总支(副)书记、直属党支部书记作为本单位政治理论学习的责任人,要加强指导和负责落实,要将理论学习情况以新闻消息(配图片)的形式发布在各分院网站主页上,并将新闻链接、本单位组织开展政治理论学习的相关材料于2023年9月28日前报党委宣传部(联系人:余紫滨)。
6.各位党员同志要及时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精神。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督促党员师生每天登陆“学习强国”开展自学,督促学生每周登年陆“青年大学习”开展主题团课学习,并将本单位组织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相关材料(活动报告单、活动图片资料等)于2023年9月28日前报党委组织部(联系人:吴婷婷)。
党委组织部 党委宣传部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