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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务工作

关于拟确定张诗怡同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

来源:城市建设学院    编审:张夕雨    审核:冯尧    日期: 2026-03-19 08:03:41

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经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报党总支审查后,拟确定张诗怡同志为发展对象,特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欢迎广大师生员工在公示期内,根据公示对象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学习、遵纪守法和社会公德及廉洁自律、培养教育等方面的情况,对照党员条件(党章第一条至第四条),通过来电、来函或直接城市建设学院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不符合党员条件、不宜发展的问题。反映的情况,要有事实依据。

公示时间:2026年3月12日至2026年3月18日(7天)。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716-8066321(城市建设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电子邮箱:jtdcwyh2023@163.com

 中共荆州学院城市建设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2026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