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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11-05 15:11:36    浏览次数:0    编辑:教务处



各分院(部):

为严格教学管理,加强教学过程监控,提高我院教学质量,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学院将于第十一周(11月11日-11月15日)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和方式

1.教学情况检查(理论教学、实践教学)。内容主要包括教师教学出勤、学生到课率、课堂纪律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检查教学设施、设备是否能满足教学要求等。该项检查以各分院(部)自查为主,学院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将对课堂教学情况进行抽查。具体安排如下:

星期

南校区

新校区

星期一

金鑫、教务处、教促办

李克华、赵荣

星期二

章保平、朱亦丹

高永兴、赵荣

星期三

李克华、肖利华

孙勇良、赵荣

星期四

于永伟、魏  媛

牟海霞、赵荣

星期五

申文明、鲜于权权

刘锋辉、赵荣

2学生作业检查。作业检查主要包括作业布置情况和学生完成情况,教师批改是否及时、认真等,作业检查由各教学单位自查完成。

3.教案、教学大纲、教研活动检查。各分院(部)对本单位任课教师的课程教案、教学大纲及教研活动进行自查并填写检查记录表(附件三、附件四)。学院将组织督导专家对分院(部)教师教案、教学大纲及教研活动进行专项抽查。教案、教学大纲各分院(部)共抽查5份资料(教案3份,教学大纲2份);教研活动以教研室为单位检查,教研活动检查主要包括是否按制定计划开展教研活动,有无相关记录,记录是否详细。专项检查中各项检查内容均评定分值或等级。

4.召开学生教师座谈会。

(1)召开学生座谈会。征求学生对课程设置、教师教学(包括实践教学)的要求、意见和建议,做好会议记录。

(2)召开教师座谈会。教师座谈会须邀请本单位联系院领导及承担本院教学任务的所有教师参加听取教师对改进教学、提高教学质量的建议,了解教师对学校和学生的要求和建议,做好会议记录。

二、相关要求

1.各分院(部)要切实做好期中教学检查的各项安排工作,保证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有序开展。请各分院(部)将期中教学检查安排表于11月7日16:00前交至教务处,便于教学检查工作的协调。

2.理论课/实践教学情况检查按日进行,并填写相应教学检查记录表(附件一)。

3.请各分院(部)参照教学任务一览表、任课教师工作手册、教学进度表等资料对本单位所有已开课程的学生作业逐一进行自查,单门课程学生作业数量不得少于该门课程上课学生总人数的1/3。请各分院(部)认真填写学生作业检查用表(附件二)

4.通过教师座谈会和学生座谈会搜集的意见与建议,请各分院(部)认真做出分析与总结,并提出改进办法。

5.各分院(部)要认真做好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教学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要认真填写教学检查记录表、作业检查用表,期中教学检查报告要客观真实,内容要包含所有检查项目,并就期中教学检查各项检查结果认真总结分析,做到有安排、有落实、有效果,对发现的问题应制定措施及时整改,并于第十二周周三下班前将总结材料交教务处。

三、检查结果汇总反馈及整改

教务处将召开教学工作会议就期中教学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讨论,提出整改意见,反馈给相关职能部门,并以教务简报形式予以通报。各分院(部)根据期中教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切实做好整改工作。

四、做好期中教学检查资料存档

为了加强教学资料管理的规范性,期中教学检查资料按附件要求存档,统一装订。其中教学检查总结报告格式要求:标题宋体三号加黑,正文宋体小四,行间距22磅。


附件用表.zip

 

                                               

        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教务处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