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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至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8-31 17:08:14    浏览次数:0    编辑:教务处

各分院(部):

为了保证新学期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和教学秩序正常运行,及时掌握教学工作运行情况,发现并解决教学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根据学院教学工作总体安排,定于9月2日至6日共五天开展期初教学检查工作,要求各分院(部)认真做好开学准备和检查工作,现将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组织工作

成立学院、分院(部)两级教学检查小组,学院教学检查小组负责教学检查的策划、组织和代表学院对检查工作做出评价;各分院(部)教学检查小组由分院(部)院长(主任)任组长、分院副院长、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为教学检查小组成员,负责召开教学工作会议,布置期初教学检查内容和本学期有关教学工作计划,并负责各分院(部)的教学检查和评价工作。

学院教学检查小组成员:

组  长:李克华

副组长:吴锡改

成  员:学院领导;各分院(部)教学院长(主任)、教学秘书;教务处、教学促进办公室全体成员

二、检查时间及人员安排

学院领导、教务处及教学促进办公室工作人员将对教学情况进行抽查。具体安排如下:


时间

检查人员

9月2日

学院领导、 教务处全体、教促办全体

9月3日

金  鑫、牟海霞、朱亦丹

9月4日

王瑞平、申文明、赵  荣

9月5日

李克华、肖利华、孙  龙

9月6日

于永伟、魏  媛、胡  炜

9月2日-9月6日

(武汉校区)

章保平、何  莉、高  亢


三、期初教学检查内容

1.教师严格遵守教学纪律情况,重点检查教师教学出勤,第一周原则上不得调课。

2.学生遵守学院学籍管理规定情况,重点检查学生上课出勤。

3.教学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如课表、课程安排等。

4.教学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重点检查教室、实验室、机房、多媒体教室、语音室的安排运行情况。

四、期初教学检查的要求

1.各分院(部)请将期初教学检查安排表于9月1日16:00前交至教务处,便于教学检查工作的协调。

2.各分院(部)主管教学的领导和教学管理人员、辅导员要亲临教学一线进行实地检查,及时掌握教学、学生学习等情况。

3.本次期初教学检查以各分院(部)为主体。各分院(部)负责通知第一周有课的教师,确保到位。

4.各分院(部)认真填写《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第一周教学检查记录表》,记录表电子版每天16:30前上报教务处。

5.各分院(部)请于9月11日星期三前将期初教学检查总结以书面形式上交教务处,总结撰写应包含教学检查内容中的四个部分,针对问题提出整改方案,按照“期初教学检查资料装订封面、总结、检查记录表”顺序装订,封面加盖本单位公章。教务处负责总结分析全院期初教学检查情况,并以教学简报形式向全院通报。

6.教学检查期间构成教学事故的按学院有关文件处理。


 

 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教务处          

                        二〇一九年八月三十日

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第一周教学检查记录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