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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党员公开承诺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04-12 10: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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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管理员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推进我院党建工作,抓好学院党员教育管理,经学院党委研究,现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党员公开承诺事项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承诺主要内容
要立足本单位和岗位实际作出公开承诺,做到明确、具体、可行,应重点围绕政治思想、理论学习、支部活动、业务工作和廉洁自律等方面内容做出承诺事项。
二、方法步骤
党员公开承诺以党支部为单位,按照四个环节组织开展:
1.提出承诺。由党员个人根据学院及本支部年度工作目标和岗位实际,提出2019年书面公开承诺事项。
2.组织审核。各党支部要对党员的公开承诺事项逐一审核把关,对不符合要求的加强指导督促,使之完善。
3.公示承诺。通过召开支部大会、网上公开等方式,向党员和师生公布承诺事项,接受群众监督。
4.评议践诺。年底,党员同志要将履行承诺情况在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中进行逐一汇报,并将结果纳入民主评议党员考核当中。
三、具体要求
1.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明确承诺内容、完成时限、责任人,每学期末进行检查点评。
2.各党支部要充分发挥师生的监督作用,时刻提醒党员兑现承诺,确保党员时时处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各党支部要将《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2019年党员公开承诺事项表》于4月19日前报党委组织部。(联系人:矫秀强 联系电话:8067500)。
党委组织部
2019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