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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关于再次重申严禁我院师生疫情防控期间擅自提前返校的通知(学院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通告7号)
发布时间: 2020-02-15 22: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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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党委宣传部
院属各单位、全体师生:
目前我省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依然非常严峻,学院防控工作不能有丝毫松懈,全院上下要进一步严防死守、联防联控,确保师生安全和学院稳定。当前疫情防控的重点仍然是控制人员流动,阻断病毒传播,根据国家、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新型肺炎防控指挥部相关规定,学院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重申并明确如下要求:
一、学院严格执行国家、省市、长江大学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学院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再次重申:
1.已经离开学校所在地(含荆州、武汉)的教职工未经批准不得提前返回。
2.假期已经离开学校的学生,一律不得提前返校。
3.已经离开学校所在地的师生应自觉服从属地政府指令和社区(村)的防控要求,并注意做好自身及家人的安全防护。
二、因特殊情况确需提前返校的教职工,仅在“疫情防控必需、身体疾病必需”的情况下,经批准后方可返校,且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要求:
1.取得当前所在地政府防控指挥部明确的批准返荆意见。
2.按规定程序(另行通知)提出申请,并经学院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未经批准不得返回。
3.严格学院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通告(第3号)中的相关规定与要求。
4.返回学校所在地后,必须第一时间到居住小区报到,并接受其安排的身体检查;服从居住小区管理,遵守小区有关隔离的要求。
三、防疫期间进入战时管制状态。对于未经批准或擅自提前返校者,给予全院通报批评以上的处分,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是党员的将依规给予党纪处分。
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新型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