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官方网站!

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

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

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院务公开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 2021-03-16 15:03:17    浏览次数:0    编辑:学院办公室

长江大学工程技术学院院务公开实施办法

院务公开是扩大基层民主,保障师生员工应有地位和合法权利,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主动性,促进学院各项事业稳步发展的有效途径。为全面推进院务公开工作,制定本办法。

一、院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各分院应把学院工作的重点、难点、教职工和社会关心的热点问题,以及领导班子工作动态信息向师生员工公开。要坚持公开原则的确定性和公开程序的渐进性相结合,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和公开形式的多样性相结合,不断完善院务公开机制,努力做到政策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确保教职工的知情权、监督权和评议权。院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党务工作

1.学院党委(党总支)工作计划;

2.发展党员、各类评优、晋级及获奖结果。

(二)行政工作

1.学院发展规划及有关学科建设的重大事项;

2.学院年度工作计划;

3.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4.学院管理人员分工及岗位职责;

5.领导班子工作动态。

(三)教学、科研工作

1.学院教学计划和科研计划;

2.教师、教辅人员职称评聘办法及评聘条件、程序等;

3.学院学术工作动态;

4.学院教学、科研评奖结果。

(四)学生工作

1.各类招生计划和招生结果;

2.学生奖助学金的评定办法及结果;

3.学生转专业的信息;

(五)人事工作

1.学院人才引进计划;

2.学院人事制度、奖酬金分配制度;

3.教师、教辅人员岗位聘任办法及评聘小组成员名单;

4.年度教职工考核办法及考核结果。

(六)财务工作

财务公开,包括“三公”经费、财务收入与支出情况等。

(七)其他

1.学校向全体师生员工通报的事项;

2.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

3.其他需要适时公开的事项。

二、院务公开的形式

1.二级教代会。二级教代会是院务公开的基本载体,学院改革、建设、发展的重大决策事项、教学科研管理方面的重大事项、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教职工福利费使用情况、奖酬金分配方案、学院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及民主评议领导干部情况、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以及年度财务、审计工作报告,要在二级教代会上公开。

2.学院党政联席会。对涉及学院秘密的有关重大事项,在党政联席会上公开,适当时在二级教代会上公开。

3.教职工座谈会。对涉及教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或改革举措等重大事项及时通过教职工座谈会公开。

4.设立学院院务公开网站。

5.创办院务公开栏。对教职工应该了解和掌握的学校重大问题和政策性、临时性、突发性问题,以及需要教职工了解的其他情况,在院务公开栏公开。

6.其他院务公开形式。通过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内部报刊(简讯、电子显示屏、橱窗、宣传板报以及 QQ 工作群、微信等形式公开。

三、院务公开工作的监督、评议及责任追究

(一)加强对院务公开工作的监督

各分院要成立由院工会主席、党委(党总支纪检委员任组长,由教代会代表、学术委员会委员、教学委员会委员及其他教师代表各一名组成的院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院务公开的监督、评议和警示,并接受学校校务公开监督小组的领导。

(二)建立院务公开监督检查、评议制度

各分院院务公开监督小组应定期将监督检查结果通过多种形式公布,并定期向学院党政班子提交监督检查报告。

院务公开监督小组每年组织二级教代会代表对学院院务公开工作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向全体教职工公开。

(三)建立院务公开重大问题责任追究警示制度

凡应公开的内容未按时公开的,或弄虚作假的,经院务公开监督小组报校务公开监督小组检查核实,报请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

四、各分院可结合本单位实际,以本办法为依据,制定院务公开实施细则。

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院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