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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11月师生政治理论学习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
各党总支、各党支部:
现将11月师生政治理论学习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政治理论学习内容
1.十九届四中全会公报
2. 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3. 自学:《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
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内容
(一)第一次
1.党员自觉缴纳11月党费。
2.重温入党誓词。
3. 集中诵读党章第八、九、十、十一章。
4. 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汇编
5. 通读《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重点选学第四、五、六部分)。
6. 组织部:《关于近期抓好主题教育的具体要求》。
7.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应知应会(重点学第一部分51题)。学习测试平台网址(/upload/files/2021/4/3b9267a3c7e96770.shtml)
8. 开展研讨(对照党章、准则、条例及群众意见建议找差距)。
(二)第二次
1. 重温入党誓词。
2. 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汇编
3. 通读《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重点选学第七、八、九、十部分)。
4.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应知应会(重点学第三部分118题)。
三、活动组织形式
1.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以党总支或党支部为单位开展,由总支(支部)书记主持,机关及直属单位负责人配合,全体教职工参加。
2.学生政治理论学习由校团委以主题团会等形式安排进行。
3.“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由各支部书记主持开展,全体党员参加。
四、有关活动要求
1.政治理论学习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应分开进行,其中政治理论集中学习时间应不低于1小时,各党支部要安排专人分别做好考勤及会议记录;对因事因病不能参加活动的,应履行好请假手续,并要求其及时进行补学。
2. 本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应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主要内容,前期没完成规定内容的支部,党员应予补学。
3.若因工作或教学等原因难以在工作日集中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支部,可以利用工作日晚上和周末组织开展。
4.党员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时应佩戴党员徽章,在《党员手册》上作好活动记载。党支部书记要定期对支部党员填写的《党员手册》进行评价签字。
5.院领导所在支部要通知院领导参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学院领导、中层干部应在本月完成专题党课讲授;支部应组织开展党员“坚守初心担使命、我为群众办件事”志愿服务活动。
6.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将本单位组织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相关材料(活动报告单、活动图片资料等)于11月30日前分别报党委宣传部(联系人:黄思琦)和党委组织部(联系人:矫秀强),联系电话:8067500。
党委组织部 党委宣传部
2019年11月8日